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需对校医室医疗物资购买服务进行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简要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校医室医疗物资采购招标
(二)项目内容、耗材数量及服务时间:
1.项目内容:校医室医疗物资采购
2.数 量:以招标人实际使用量为准。
3.预算金额:人民币13万元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服务期:签订合同日起算,服务期一年
二、投标单位要求
1.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运作的合法机构才可以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2.投标单位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4.具体资质要求:
①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有良好的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投标人投标时需承诺满足以下相关要求:
投标单位诚信证明。
三、采购要求
1.安全要求:中标单位必须提供安全且保证质量的医疗物资。
2.验收要求:中标单位完成送货后,能保证医疗物资均能正常使用且都在商品保质期内,否则,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的退换货费用。
3.价格确认:以投标价格为准。
4.购买时间要求:根据甲方要求时间进行采购并送货。
四、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并骑缝加盖公章.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介绍;
2.营业执照;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如授权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4.投标函(按附件一格式要求填写);
5.企业诚信资质验证证明;
6.医疗物资购买服务计划(包括采购送货具体流程和部分可提供耗材清单)
7.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8.售后响应承诺
9.投标单价(按附件三进行报价)
10.投标人认为其它必要的内容。
以上投标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表5份。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方对本投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投标方必须按照本投标文件的顺序对本投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其应答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采购文件的澄清文件和补充修改通知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六、投标文件无效及废标的情形
1.有关无效标的情形:
l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l未按规定密封、标记和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l未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无法辨认;
2、有关废标的情形:
l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
l投标文件中存在明显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内容的;
l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l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
七、评标
招标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工作将由该小组负责,评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八、合同授予
在产生中标单位后,我方将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洽谈,并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九、其他说明
请各竞标单位于2023年12月22日17:00前将相应材料交至我校门卫室,联系人靳老师,电话84526451。各投标单位不管中标与否,投标资料恕不退回。
〖附件一〗投标函
〖附件二〗法人代表授权书
〖附件三〗报价单
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