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25年5月12日
一、项目简要
1.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电脑室课桌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评标方式:综合评标法
4.预算金额:168000.00元(最高限价,含税)
5.详细清单:详见附件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标资料清单及包装要求
1.公司介绍;
2.营业执照;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如授权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4.投标函(按附件一格式要求填写);
5.诚信承诺函(按附件二格式要求填写);
6.技术规格偏离情况;
7.实施团队人员情况;
8.质量及安全保障能力;
9.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条款偏离情况;
10.其他商务条款偏离情况;
11.有效业绩;
12.投标单价(按附件六进行报价)
13.投标人认为其它必要的内容。
以上投标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表5份。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方对本投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投标方必须按照本投标文件的顺序对本投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其应答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采购文件的澄清文件和补充修改通知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五、投标文件无效及废标的情形
1.有关无效标的情形:
l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l未按规定密封、标记和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l未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无法辨认;
2、有关废标的情形:
l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
l投标文件中存在明显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内容的;
l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l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
六、评标
招标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工作将由该小组负责,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七、合同授予
在产生中标单位后,我方将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洽谈,并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八、其他说明
请各竞标单位于2025年5月20日17:00前将相应材料交至我校门卫室,联系人伍老师,电话15818525982。各投标单位不管中标与否,投标资料恕不退回。
〖附件一〗投标函
〖附件二〗诚信承诺函
〖附件三〗法人代表授权书
〖附件四〗供应商评分表
〖附件五〗招标需求书
〖附件六〗报价表
深圳市龙岗区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
2025年5月12日